【我累了,想回家了。】
说完,我便开始收拾属于我自己的东西。
这才发现,这个房子里,属于我的东西不过就是一个旧笔记本电脑和几套衣服。
我把顾倾城给我的买那不合脚的崭新鞋子,以及把那枚戴了七年的戒指取了下来,跟离婚协议,一起放在了茶几上。
看着这些东西我我深呼吸一口气。
和她在一起的这些年,每一年的纪念日,哪怕以前没钱的时候,我也会精心准备每一份礼物。
而桌面上摆放着的东西,就是她跟我在一起这么久以来,对我的馈赠。
想起苏辰,从他回来这一年里,顾倾城给他送的东西,我都记不清多少件了。
而她送我的那双鞋子,还是她购物的时候,买的太多,商家送的,她便给我挑了一双鞋子。
却被我当成了至宝,一次都没舍得穿过,虽然并不合脚。
而苏辰回来的第一天,顾倾城便送给他一双上万的皮鞋。
我叹息一声,摇了摇头。
果然,白月光的杀伤力,一般的感情挡不住。
不过今天开始,这一切,都和我没有关系了。
我背起装着我那笔记本电脑跟衣服背包。
因为东西少,很轻,这仿佛如释负重。
我给林依依交代了下。
【记得帮我把离职办了,股份转让书,在我房间的床头柜上,我留给你的,毕竟,你也算是......我最好的异性朋友了。】
说完,我也不等还没反应过来的她回话,直接大步走了出去。
虽然这些股份价值不菲,但是,我厌倦了。
每天的生活,让我疲惫。
除了实验就是实验,枯燥无味。
当时,我就应该听我妈的,在村里找个姑娘结婚了。
早点结婚生子,其实也挺不错的。
至少身体不会像现在这么糟糕。
我让公司,从寂寂无名到行业顶尖。
多少次呕心沥血用专利让公司成功签约,甚至在临走前,还费尽心思研发了最后一个专利。
这一切,算对得起当年她对我的选择。
老子不如苏辰?他算个屁。
一个吃软饭的废物,也能跟我比?
老子称得上一句世间最硬的那个男人。
走出这个房子的大门,我感觉当年那股意气风发,年少轻狂的感觉回来了。
我从包里拿出了当年骑着摩托车,跨越千里来当上门女婿的那件皮衣。
有些旧了,还有些掉皮。
但长短仍然合身,但因为身材瘦了不少,显得有些大。
当年,为了顾倾城,我只身来到这座城市。
因为双方家里都很穷,她家只有这么一个女儿,她父母身体不好,她要照顾父母。
所以我选择上门。
我开着我爸的那辆摩托车,骑了一天两夜,开了一千多公里,来到他家。
来的时候,一无所有。
走的时候,孑然一身。
【再见,曾经的家。】
【再见,顾倾城。】
来到车库,我掀开盖在摩托上的油布,露出了车身。
这辆摩托车很老了,但这些年,我一直在保养,所以性能也一直没下降。
看到摩托车,我总算可以露出一个笑脸。
摸了摸车把手,点着火,我笑道:【老伙计,我们终于可以回家了,这次还是一千多公里,有没有信心......】
我拧了一下油门,老火车发出一声气势足足的声浪,仿佛在回应着我:【哥们一直在。】
【哈哈哈!】
我开心的大笑起来,好久没这么笑过了。
我骑上老伙计,仍跟当年来的时候那样充满期待,意气风发。
因为回家的路,比来的路,要好走的很多。
【老伙计,我们回家!】