于念死后的第三个月,我被放了出来,和陆祈盛举行婚礼
那仿佛是一场世纪婚礼
现场十分华丽庞大,白色灯光将半空中的纯黑玻璃照耀得流光溢彩,钻石般璀璨闪耀
美丽奢华得像一个童话,也像是少女会有的幻梦
灯光底下是一个庄重而高贵的豪华世家,他们是今天的东道主
而台下的来客,很多我在正经新闻里看到过,其中包括某个国家的女王
那是我第一次见到陆祈盛
那一年他二十三岁,虽然只比大我三岁,但已经名校硕士毕业,在纳斯达克上市了一家市值五十亿美元的公司
听说现在是要回来继承家业
富贵里养大的,理所当然的上位者
用他漂亮冷漠的眼睛扫过我,像人类在看一只随意可以捏死的蚂蚁
陆祈盛气质沉稳,这种人的情绪应该难以窥探
但当时他大概不想掩饰
我在他眼里看到了很明显的不感兴趣,甚至,带着一点厌恶